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5期
221-222
,共2页
社会转型%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
社會轉型%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
사회전형%산품책임%징벌성배상
我国学界对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多年的研究,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学理支撑以及现有国情的实践障碍,该制度在我国迟迟未能施行.而目前正处于改革转型时期的中国,一方面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抚平改革中出现的伤痕;另一方面亦要推动我国企业发展壮大.因此,在构建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之进行时代关照并寻求其共赢的解决方式,这亦是本文的立意之所在.
我國學界對于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製度進行多年的研究,但是由于缺乏相關的學理支撐以及現有國情的實踐障礙,該製度在我國遲遲未能施行.而目前正處于改革轉型時期的中國,一方麵要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撫平改革中齣現的傷痕;另一方麵亦要推動我國企業髮展壯大.因此,在構建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製度的過程中必鬚對之進行時代關照併尋求其共贏的解決方式,這亦是本文的立意之所在.
아국학계대우산품책임징벌성배상제도진행다년적연구,단시유우결핍상관적학리지탱이급현유국정적실천장애,해제도재아국지지미능시행.이목전정처우개혁전형시기적중국,일방면요유호사회공공이익,무평개혁중출현적상흔;령일방면역요추동아국기업발전장대.인차,재구건산품책임징벌성배상제도적과정중필수대지진행시대관조병심구기공영적해결방식,저역시본문적립의지소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