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论丛
政法論叢
정법론총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09年
4期
63-66
,共4页
合同解释%理性第三人%社会公共利益%自由裁量权
閤同解釋%理性第三人%社會公共利益%自由裁量權
합동해석%이성제삼인%사회공공이익%자유재량권
法官对合同的解释无法脱离其能动性,而主观性的解释须以客观性为目的.当法官在合同解释出现障碍时应恪守两个标准:理性第三人标准和社会公共利益标准.同时,必须对法官的能动性予以下列限制:法官在适用理性第三人标准时,应尽量避免以所谓的"理性第三人"之名而作出偏离缔约人真意的解释;法官在合同解释中的自由裁量权要受合同解释规则、合同文本内容、法官职业共同体之规则、公平、正义、诚信等基本原则的限制.
法官對閤同的解釋無法脫離其能動性,而主觀性的解釋鬚以客觀性為目的.噹法官在閤同解釋齣現障礙時應恪守兩箇標準:理性第三人標準和社會公共利益標準.同時,必鬚對法官的能動性予以下列限製:法官在適用理性第三人標準時,應儘量避免以所謂的"理性第三人"之名而作齣偏離締約人真意的解釋;法官在閤同解釋中的自由裁量權要受閤同解釋規則、閤同文本內容、法官職業共同體之規則、公平、正義、誠信等基本原則的限製.
법관대합동적해석무법탈리기능동성,이주관성적해석수이객관성위목적.당법관재합동해석출현장애시응각수량개표준:이성제삼인표준화사회공공이익표준.동시,필수대법관적능동성여이하렬한제:법관재괄용이성제삼인표준시,응진량피면이소위적"이성제삼인"지명이작출편리체약인진의적해석;법관재합동해석중적자유재량권요수합동해석규칙、합동문본내용、법관직업공동체지규칙、공평、정의、성신등기본원칙적한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