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
남경대학법률평론
NANJING DAXUE FALV PINGLUN
2010年
2期
289-306
,共18页
"赫勒案"%平衡原则%布雷耶%宪法解释%美国最高法院
"赫勒案"%平衡原則%佈雷耶%憲法解釋%美國最高法院
"혁륵안"%평형원칙%포뢰야%헌법해석%미국최고법원
平衡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直所采用的一种解释模式.这一解释模式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早期平衡的司法实践;20世纪初平衡理论的形成;1937年后平衡解释模式的勃兴.平衡解释已经大量运用于宪法商业条款、第一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和隐私权等相关宪法诉讼中,成为法律实用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非原旨论解释模式的重要代表,是诠释 “活的宪法”的重要理论工具.在2008年的“赫勒案”的异议中,大法官布雷耶再次使用了利益平衡的分析方法,将其进一步扩大到宪法第二修正案领域.
平衡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直所採用的一種解釋模式.這一解釋模式大體經歷瞭三箇時期:早期平衡的司法實踐;20世紀初平衡理論的形成;1937年後平衡解釋模式的勃興.平衡解釋已經大量運用于憲法商業條款、第一脩正案、第十四脩正案和隱私權等相關憲法訴訟中,成為法律實用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憲法非原旨論解釋模式的重要代錶,是詮釋 “活的憲法”的重要理論工具.在2008年的“赫勒案”的異議中,大法官佈雷耶再次使用瞭利益平衡的分析方法,將其進一步擴大到憲法第二脩正案領域.
평형시미국련방최고법원일직소채용적일충해석모식.저일해석모식대체경력료삼개시기:조기평형적사법실천;20세기초평형이론적형성;1937년후평형해석모식적발흥.평형해석이경대량운용우헌법상업조관、제일수정안、제십사수정안화은사권등상관헌법소송중,성위법률실용주의적중요조성부분,시헌법비원지론해석모식적중요대표,시전석 “활적헌법”적중요이론공구.재2008년적“혁륵안”적이의중,대법관포뢰야재차사용료이익평형적분석방법,장기진일보확대도헌법제이수정안영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