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30期
261
,共1页
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犯罪%逮捕
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犯罪%逮捕
형사소송법%미성년인범죄%체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仍应综合考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50%.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仍應綜閤攷慮.
근거최고인민법원《관우인민법원양형지도의견(시행)》규정이만십륙주세불만십팔주세적미성년인범죄,가이감소기준형적10%-50%.단대미성년범죄혐의인적체포필요성잉응종합고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