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35期
59-59
,共1页
企业重整%再生制度%负债企业
企業重整%再生製度%負債企業
기업중정%재생제도%부채기업
企业破产重整制度源于英国,通过该制度能够实现负债企业资产价格的最大化,以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共同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平,对当前的社会经济有着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企業破產重整製度源于英國,通過該製度能夠實現負債企業資產價格的最大化,以保護投資者和債權人共同的利益,促進經濟的髮展,維護社會的安全和公平,對噹前的社會經濟有著重要而特殊的意義.
기업파산중정제도원우영국,통과해제도능구실현부채기업자산개격적최대화,이보호투자자화채권인공동적이익,촉진경제적발전,유호사회적안전화공평,대당전적사회경제유착중요이특수적의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