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23期
355
,共1页
单位犯罪%立功%构成条件
單位犯罪%立功%構成條件
단위범죄%립공%구성조건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单位立功的主体也是单位.单位成员在代表单位立功时,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有关行为,
單位犯罪的主體是單位,單位立功的主體也是單位.單位成員在代錶單位立功時,必鬚以單位名義實施有關行為,
단위범죄적주체시단위,단위립공적주체야시단위.단위성원재대표단위립공시,필수이단위명의실시유관행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