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산동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2010年
4期
1-9
,共9页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荒地%附着物
土地承包經營權%牴押權%荒地%附著物
토지승포경영권%저압권%황지%부착물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已凸显出现行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抵押范围限制并不合理.由于农村的社会结构与实际需求改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日渐弱化;通过法律的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的实现得与耕地面积的增减不发生直接关系.考虑到我国各区域间的重大经济差异等原因,法律应有条件地放宽得抵押融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以解决农民的实际需要.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後,隨著社會的髮展與變化,已凸顯齣現行法律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牴押範圍限製併不閤理.由于農村的社會結構與實際需求改變,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日漸弱化;通過法律的設計,土地承包經營權牴押權的實現得與耕地麵積的增減不髮生直接關繫.攷慮到我國各區域間的重大經濟差異等原因,法律應有條件地放寬得牴押融資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範圍,以解決農民的實際需要.
개혁개방삼십다년후,수착사회적발전여변화,이철현출현행법률대토지승포경영권적가저압범위한제병불합리.유우농촌적사회결구여실제수구개변,토지적사회보장공능일점약화;통과법률적설계,토지승포경영권저압권적실현득여경지면적적증감불발생직접관계.고필도아국각구역간적중대경제차이등원인,법률응유조건지방관득저압융자적토지승포경영권범위,이해결농민적실제수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