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2年
6期
16-17
,共2页
平等%契约%身份%弱势群体
平等%契約%身份%弱勢群體
평등%계약%신빈%약세군체
在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经历了一个由罗马法时代广泛身份等级上的平等到资产阶级法律中绝对的平等,再到现代法治时代下建立于广泛平等之上身份保护的过程.现代社会中,形成了对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和消费者等特殊身份主体的特殊保护.这些特殊身份主体或因先天、或因特定历史条件、或因特定社会原因而形成,对特殊身份主体予以特殊保护的趋势,不仅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要求,而且越是文明程度高的社会越能对弱势身份群体提供广泛和充分的保护,越能特殊保护与制度性歧视问寻求平衡.
在民事立法中,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經歷瞭一箇由囉馬法時代廣汎身份等級上的平等到資產階級法律中絕對的平等,再到現代法治時代下建立于廣汎平等之上身份保護的過程.現代社會中,形成瞭對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老年人和消費者等特殊身份主體的特殊保護.這些特殊身份主體或因先天、或因特定歷史條件、或因特定社會原因而形成,對特殊身份主體予以特殊保護的趨勢,不僅體現瞭社會文明的要求,而且越是文明程度高的社會越能對弱勢身份群體提供廣汎和充分的保護,越能特殊保護與製度性歧視問尋求平衡.
재민사입법중,민사주체적법률지위,경력료일개유라마법시대엄범신빈등급상적평등도자산계급법률중절대적평등,재도현대법치시대하건립우엄범평등지상신빈보호적과정.현대사회중,형성료대미성년인、부녀、잔질인、노년인화소비자등특수신빈주체적특수보호.저사특수신빈주체혹인선천、혹인특정역사조건、혹인특정사회원인이형성,대특수신빈주체여이특수보호적추세,불부체현료사회문명적요구,이차월시문명정도고적사회월능대약세신빈군체제공엄범화충분적보호,월능특수보호여제도성기시문심구평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