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法学
東方法學
동방법학
ORIENTAL LAW
2009年
4期
71-78
,共8页
刑法%司法解释%自动柜员机%诈骗罪%电子代理人
刑法%司法解釋%自動櫃員機%詐騙罪%電子代理人
형법%사법해석%자동거원궤%사편죄%전자대리인
传统刑法理论用"机器"定位自动柜员机的角色显得过于粗泛,造成了理论上的矛盾和司法实践中诸多的尴尬.认识柜员机的刑法意义,应区分"静态下的柜员机"和"动态下的柜员机"之间的差别,方可以理清柜员机"交易行为有效性"的权利来源,而不违背"物无人格性"这一基本理论.引入"电子代理人"的概念来定位自动柜员机,既不违背刑法的基本理论.又凸显柜员机的交易特性与其背后银行的角色作用,合理地证明最高检司法解释所指情形的成立.同时用"电子代理人"的理论,也可以进行合理的归责,既合乎刑罚的谦抑精神,又可更为有效地防止针对自动柜员机犯罪的发生.
傳統刑法理論用"機器"定位自動櫃員機的角色顯得過于粗汎,造成瞭理論上的矛盾和司法實踐中諸多的尷尬.認識櫃員機的刑法意義,應區分"靜態下的櫃員機"和"動態下的櫃員機"之間的差彆,方可以理清櫃員機"交易行為有效性"的權利來源,而不違揹"物無人格性"這一基本理論.引入"電子代理人"的概唸來定位自動櫃員機,既不違揹刑法的基本理論.又凸顯櫃員機的交易特性與其揹後銀行的角色作用,閤理地證明最高檢司法解釋所指情形的成立.同時用"電子代理人"的理論,也可以進行閤理的歸責,既閤乎刑罰的謙抑精神,又可更為有效地防止針對自動櫃員機犯罪的髮生.
전통형법이론용"궤기"정위자동거원궤적각색현득과우조범,조성료이론상적모순화사법실천중제다적감개.인식거원궤적형법의의,응구분"정태하적거원궤"화"동태하적거원궤"지간적차별,방가이리청거원궤"교역행위유효성"적권리래원,이불위배"물무인격성"저일기본이론.인입"전자대리인"적개념래정위자동거원궤,기불위배형법적기본이론.우철현거원궤적교역특성여기배후은행적각색작용,합리지증명최고검사법해석소지정형적성립.동시용"전자대리인"적이론,야가이진행합리적귀책,기합호형벌적겸억정신,우가경위유효지방지침대자동거원궤범죄적발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