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2期
76-77
,共2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首%拒不说明财产真实来源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自首%拒不說明財產真實來源
거액재산래원불명죄%자수%거불설명재산진실래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首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本文认为如何定位"拒不说明财产真实来源"在本罪中的地位是认定本罪是否存在自首的关键.本文从本罪的客观构成和不作为义务来源两个方面分析了将"柜不说明财产真实来源"作为成立本罪的必要条件可能产生的问题和不合理性,提出本罪存在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具体情形.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自首問題一直是學界爭論的熱點,有肯定說和否定說兩種觀點.本文認為如何定位"拒不說明財產真實來源"在本罪中的地位是認定本罪是否存在自首的關鍵.本文從本罪的客觀構成和不作為義務來源兩箇方麵分析瞭將"櫃不說明財產真實來源"作為成立本罪的必要條件可能產生的問題和不閤理性,提齣本罪存在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具體情形.
거액재산래원불명죄자수문제일직시학계쟁론적열점,유긍정설화부정설량충관점.본문인위여하정위"거불설명재산진실래원"재본죄중적지위시인정본죄시부존재자수적관건.본문종본죄적객관구성화불작위의무래원량개방면분석료장"거불설명재산진실래원"작위성립본죄적필요조건가능산생적문제화불합이성,제출본죄존재일반자수화특수자수적구체정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