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6期
172
,共1页
公法%私法%罗马帝国%公权力%私权利
公法%私法%囉馬帝國%公權力%私權利
공법%사법%라마제국%공권력%사권리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始于公元前3世纪,二者的诸多差异造就了这种分类方式的产生,但不同并不必然意味着对立.本文认为从分类起源来看,古罗马法学家有意识地规避对公法的研究;从本质属性角度出发,公法与私法有着许多相同的法律特征,并保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因此,在肯定二者划分必要性的基础上,也不宜走向认为二者对立的极端.
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始于公元前3世紀,二者的諸多差異造就瞭這種分類方式的產生,但不同併不必然意味著對立.本文認為從分類起源來看,古囉馬法學傢有意識地規避對公法的研究;從本質屬性角度齣髮,公法與私法有著許多相同的法律特徵,併保有共同的價值追求.因此,在肯定二者劃分必要性的基礎上,也不宜走嚮認為二者對立的極耑.
공법여사법적화분시우공원전3세기,이자적제다차이조취료저충분류방식적산생,단불동병불필연의미착대립.본문인위종분류기원래간,고라마법학가유의식지규피대공법적연구;종본질속성각도출발,공법여사법유착허다상동적법률특정,병보유공동적개치추구.인차,재긍정이자화분필요성적기출상,야불의주향인위이자대립적겁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