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研究导刊
經濟研究導刊
경제연구도간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2009年
8期
177-179
,共3页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有效%一般适用
締約過失責任%閤同有效%一般適用
체약과실책임%합동유효%일반괄용
合同有效条件下的缔约过失责任于1896年德国学者莱昂哈德提出后,对世界各国立法及学说均产生一定的影响.缔约过失责任作为诫信原则权威性、有效性的体现,应适用于整个合同领域,作为一般性责任原则存在,而不应仅作为特例存在.这样更有利于全面保护缔约当事人的利益,更好适应时代变化发展要求.
閤同有效條件下的締約過失責任于1896年德國學者萊昂哈德提齣後,對世界各國立法及學說均產生一定的影響.締約過失責任作為誡信原則權威性、有效性的體現,應適用于整箇閤同領域,作為一般性責任原則存在,而不應僅作為特例存在.這樣更有利于全麵保護締約噹事人的利益,更好適應時代變化髮展要求.
합동유효조건하적체약과실책임우1896년덕국학자래앙합덕제출후,대세계각국입법급학설균산생일정적영향.체약과실책임작위계신원칙권위성、유효성적체현,응괄용우정개합동영역,작위일반성책임원칙존재,이불응부작위특례존재.저양경유리우전면보호체약당사인적이익,경호괄응시대변화발전요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