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寧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저하대학학보(인문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08年
1期
47-50,56
,共5页
《日本国宪法》%三权分立%疑义
《日本國憲法》%三權分立%疑義
《일본국헌법》%삼권분립%의의
二战后,美国占领军总部强加给日本的宪法虽规定其在政权结构上采用三权分立的形式,但有关三权分立的条款却因表述不清而存有疑义,主要表现在国会的优位、国会的国政调查权、国务大臣的任命、众议院的解散、法官的任命和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诸方面.它使三权分立的原则在日本贯彻落实时受到影响,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日本分权与制约的矛盾.
二戰後,美國佔領軍總部彊加給日本的憲法雖規定其在政權結構上採用三權分立的形式,但有關三權分立的條款卻因錶述不清而存有疑義,主要錶現在國會的優位、國會的國政調查權、國務大臣的任命、衆議院的解散、法官的任命和法院的違憲審查權諸方麵.它使三權分立的原則在日本貫徹落實時受到影響,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瞭日本分權與製約的矛盾.
이전후,미국점령군총부강가급일본적헌법수규정기재정권결구상채용삼권분립적형식,단유관삼권분립적조관각인표술불청이존유의의,주요표현재국회적우위、국회적국정조사권、국무대신적임명、음의원적해산、법관적임명화법원적위헌심사권제방면.타사삼권분립적원칙재일본관철락실시수도영향,수재일정정도상조성료일본분권여제약적모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