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2年
3期
91-93
,共3页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传播信息%社会危害性%犯罪对象
買賣國傢機關公文%傳播信息%社會危害性%犯罪對象
매매국가궤관공문%전파신식%사회위해성%범죄대상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在我国的刑法典中是一个模棱两可的罪名,对于买卖的对象,刑法典和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均未做出明确规定,这为司法机关随意入罪出罪留下自由空间.本文以唐文全案件为例,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社会危害性,买卖的对象,公文和信息的区别等方面来阐述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认定.
買賣國傢機關公文罪,在我國的刑法典中是一箇模稜兩可的罪名,對于買賣的對象,刑法典和最高司法機關的司法解釋均未做齣明確規定,這為司法機關隨意入罪齣罪留下自由空間.本文以唐文全案件為例,從買賣國傢機關公文罪的社會危害性,買賣的對象,公文和信息的區彆等方麵來闡述買賣國傢機關公文罪的認定.
매매국가궤관공문죄,재아국적형법전중시일개모릉량가적죄명,대우매매적대상,형법전화최고사법궤관적사법해석균미주출명학규정,저위사법궤관수의입죄출죄류하자유공간.본문이당문전안건위례,종매매국가궤관공문죄적사회위해성,매매적대상,공문화신식적구별등방면래천술매매국가궤관공문죄적인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