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0期
17,32
,共2页
契约自由%诚实信用原则%抗辩权
契約自由%誠實信用原則%抗辯權
계약자유%성실신용원칙%항변권
17世纪至18世纪的启蒙时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契约自由原则被确立为私法自治的核心原则.但当时在个人本位的历史条件下,契约自由原则被绝对化,到资本主义垄断时期,契约自由原则就遭到了质疑.随着罗马法发展,诚实信用原则对交易的当事人和法官裁量案件提供了法律上的补充,其规范了合同的缔结、履行、终止及终止之后的整个过程.
17世紀至18世紀的啟矇時代,隨著商品經濟的髮展,契約自由原則被確立為私法自治的覈心原則.但噹時在箇人本位的歷史條件下,契約自由原則被絕對化,到資本主義壟斷時期,契約自由原則就遭到瞭質疑.隨著囉馬法髮展,誠實信用原則對交易的噹事人和法官裁量案件提供瞭法律上的補充,其規範瞭閤同的締結、履行、終止及終止之後的整箇過程.
17세기지18세기적계몽시대,수착상품경제적발전,계약자유원칙피학립위사법자치적핵심원칙.단당시재개인본위적역사조건하,계약자유원칙피절대화,도자본주의롱단시기,계약자유원칙취조도료질의.수착라마법발전,성실신용원칙대교역적당사인화법관재량안건제공료법률상적보충,기규범료합동적체결、리행、종지급종지지후적정개과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