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法製與經濟(下旬刊)
법제여경제(하순간)
FAZHI YU JINGJI
2010年
2期
41-43,45
,共4页
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费用担保制度
股東派生訴訟%前置程序%費用擔保製度
고동파생소송%전치정서%비용담보제도
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新增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成为我国公司法律修改史上的一大突破.该制度具体体现在新<公司法>第152条,作为从国外立法中移植的一种新制度,由于没有其他法律制度的配套规定,难免会在中国这块法律土壤中产生短暂的水土不服现象.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进行探析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我国的公司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國2005年脩訂的<公司法>新增瞭股東派生訴訟製度,成為我國公司法律脩改史上的一大突破.該製度具體體現在新<公司法>第152條,作為從國外立法中移植的一種新製度,由于沒有其他法律製度的配套規定,難免會在中國這塊法律土壤中產生短暫的水土不服現象.對股東派生訴訟製度進行探析有利于更好地保護股東(特彆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優化我國的公司製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髮展.
아국2005년수정적<공사법>신증료고동파생소송제도,성위아국공사법률수개사상적일대돌파.해제도구체체현재신<공사법>제152조,작위종국외입법중이식적일충신제도,유우몰유기타법률제도적배투규정,난면회재중국저괴법률토양중산생단잠적수토불복현상.대고동파생소송제도진행탐석유리우경호지보호고동(특별시중소고동)적이익,우화아국적공사제도,촉진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적발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