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
人民檢察
인민검찰
PEOPLE'S PROCURATORIAL MONTHLY
2005年
19期
51-53
,共3页
批捕权%行使%中立性%司法审查制
批捕權%行使%中立性%司法審查製
비포권%행사%중립성%사법심사제
在当前的诉讼制度研讨中,有学者主张我国的批捕权应交由法院行使.我国没有实行预审法官制和陪审制,不能效仿西方国家实行司法令状主义.由法院行使批捕权不符合不告不理及法官中立原则.如果批捕权由法院行使,将使其倾向于作有罪判决,并且由于法院的裁判权具有终极性,对这种批捕权的行使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在噹前的訴訟製度研討中,有學者主張我國的批捕權應交由法院行使.我國沒有實行預審法官製和陪審製,不能效倣西方國傢實行司法令狀主義.由法院行使批捕權不符閤不告不理及法官中立原則.如果批捕權由法院行使,將使其傾嚮于作有罪判決,併且由于法院的裁判權具有終極性,對這種批捕權的行使難以進行有效鑑督.
재당전적소송제도연토중,유학자주장아국적비포권응교유법원행사.아국몰유실행예심법관제화배심제,불능효방서방국가실행사법령상주의.유법원행사비포권불부합불고불리급법관중립원칙.여과비포권유법원행사,장사기경향우작유죄판결,병차유우법원적재판권구유종겁성,대저충비포권적행사난이진행유효감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