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감숙정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ANSU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08年
5期
9-15
,共7页
物权主体%所有制%所有权
物權主體%所有製%所有權
물권주체%소유제%소유권
作为私法概念,物权主体应与民事主体相统一,在此前提下探讨物权主体的才具有法律意义.我国物权主体并没有超越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这三类主体范畴,国家作为具有公权性质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在物权法上具有特殊主体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城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主体类型虽有待进一步的制度改革加以确认,但就现实而言亦不能否认其物权主体地位.
作為私法概唸,物權主體應與民事主體相統一,在此前提下探討物權主體的纔具有法律意義.我國物權主體併沒有超越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這三類主體範疇,國傢作為具有公權性質的國傢所有權的主體,在物權法上具有特殊主體地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城鎮集體經濟組織的具體主體類型雖有待進一步的製度改革加以確認,但就現實而言亦不能否認其物權主體地位.
작위사법개념,물권주체응여민사주체상통일,재차전제하탐토물권주체적재구유법률의의.아국물권주체병몰유초월자연인、법인、기타조직저삼류주체범주,국가작위구유공권성질적국가소유권적주체,재물권법상구유특수주체지위;농촌집체경제조직여성진집체경제조직적구체주체류형수유대진일보적제도개혁가이학인,단취현실이언역불능부인기물권주체지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