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安徽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안휘리공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2009年
3期
44-48
,共5页
重整制度%法理依据%合理性
重整製度%法理依據%閤理性
중정제도%법리의거%합이성
重整制度是基于公权力的有限干预而形成的一项区别于破产和解和整顿制度的积极的破产预防制度.企业破产直接关系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对企业自身、企业股东、企业职工及相关企业的利益产生影响.基于"利益与共"基础上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必要引入公权力来协调各方利益.而公权力干预主要体现为对债权人权利行使的限制,为此要慎重把握公权力干预的"度"的问题,实现公权力干预的合理性,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重整製度是基于公權力的有限榦預而形成的一項區彆于破產和解和整頓製度的積極的破產預防製度.企業破產直接關繫企業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對企業自身、企業股東、企業職工及相關企業的利益產生影響.基于"利益與共"基礎上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必要引入公權力來協調各方利益.而公權力榦預主要體現為對債權人權利行使的限製,為此要慎重把握公權力榦預的"度"的問題,實現公權力榦預的閤理性,以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중정제도시기우공권력적유한간예이형성적일항구별우파산화해화정돈제도적적겁적파산예방제도.기업파산직접관계기업채권인적이익,동시야대기업자신、기업고동、기업직공급상관기업적이익산생영향.기우"이익여공"기출상적"공공이익"적수요,유필요인입공권력래협조각방이익.이공권력간예주요체현위대채권인권리행사적한제,위차요신중파악공권력간예적"도"적문제,실현공권력간예적합이성,이보장채권인적이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