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法製與經濟(下旬刊)
법제여경제(하순간)
FAZHI YU JINGJI
2010年
6期
58-59
,共2页
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构设
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訴製度%構設
미성년인범죄%불기소제도%구설
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在行使控诉职能过程中,以实施保护性管训处分为原则,力争做到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个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刑事诉讼更符合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这其中,相对不起诉制度的构建和运用,可以说是较好的选择,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显示了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檢察機關,應噹根據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在行使控訴職能過程中,以實施保護性管訓處分為原則,力爭做到在打擊犯罪的同時,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箇認罪悔罪,改過自新的機會,使刑事訴訟更符閤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而這其中,相對不起訴製度的構建和運用,可以說是較好的選擇,在司法實踐中已經顯示瞭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검찰궤관,응당근거미성년인범죄적특수성,재행사공소직능과정중,이실시보호성관훈처분위원칙,력쟁주도재타격범죄적동시,급미성년범죄혐의인일개인죄회죄,개과자신적궤회,사형사소송경부합유호공공이익적목적.이저기중,상대불기소제도적구건화운용,가이설시교호적선택,재사법실천중이경현시료기가행성화유효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