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25期
140,142
,共2页
法律监督权%主动性%独立性
法律鑑督權%主動性%獨立性
법률감독권%주동성%독립성
首先从法理、制度设计及现实需要等角度论证了法律监督权的主动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法律监督权的主动性不会损害司法的权威性.
首先從法理、製度設計及現實需要等角度論證瞭法律鑑督權的主動性,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闡述瞭法律鑑督權的主動性不會損害司法的權威性.
수선종법리、제도설계급현실수요등각도론증료법률감독권적주동성,재차기출상진일보천술료법률감독권적주동성불회손해사법적권위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