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36期
40-42
,共3页
证人证言%刑事诉讼%出庭制度
證人證言%刑事訴訟%齣庭製度
증인증언%형사소송%출정제도
证人证言是查明案件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保证无责之人不受刑事追究的重要手段之一,证人出庭制度既是刑事诉讼要求,也是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然而,在现实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证人出庭制度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该现状的产生,既有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有制度构建所存在的缺陷的影响.本文拟通过对该制度的探讨,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及国外的做法,提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具体规定及赋于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权运用之情形.
證人證言是查明案件事實、揭露和證實犯罪,保證無責之人不受刑事追究的重要手段之一,證人齣庭製度既是刑事訴訟要求,也是為我國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然而,在現實刑事訴訟活動過程中,證人齣庭製度併未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該現狀的產生,既有社會因素的影響,也有製度構建所存在的缺陷的影響.本文擬通過對該製度的探討,併結閤我國的具體國情及國外的做法,提齣彊製證人齣庭作證的具體規定及賦于證人拒絕齣庭作證權運用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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