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9期
22-23
,共2页
培训费%服务期%劳动合同期限%违约金
培訓費%服務期%勞動閤同期限%違約金
배훈비%복무기%노동합동기한%위약금
劳动合同的服务期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仅见于我国地方立法当中,且规定不一.本文试从一起案例入手,对劳动合同的服务期进行了探析.
勞動閤同的服務期繫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勞動者因享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應噹為用人單位工作的期限.我國<勞動閤同法>沒有規定,僅見于我國地方立法噹中,且規定不一.本文試從一起案例入手,對勞動閤同的服務期進行瞭探析.
노동합동적복무기계지노동자여용인단위약정적,노동자인향수용인단위급여적특수대우이응당위용인단위공작적기한.아국<노동합동법>몰유규정,부견우아국지방입법당중,차규정불일.본문시종일기안례입수,대노동합동적복무기진행료탐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