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学刊
齊魯學刊
제로학간
QILU JOURNAL
2012年
5期
63-65
,共3页
秦国赘婿%法律地位%军事需要%文化认同
秦國贅婿%法律地位%軍事需要%文化認同
진국췌서%법률지위%군사수요%문화인동
秦国赘婿法律地位并非一直低下.秦立法剥夺其立户、受田宅等权利,强制其从军,始于秦统一六国后,直接原因为军事需要,深层次原因为文化认同、政治合法性建构的需要.
秦國贅婿法律地位併非一直低下.秦立法剝奪其立戶、受田宅等權利,彊製其從軍,始于秦統一六國後,直接原因為軍事需要,深層次原因為文化認同、政治閤法性建構的需要.
진국췌서법률지위병비일직저하.진입법박탈기립호、수전택등권리,강제기종군,시우진통일륙국후,직접원인위군사수요,심층차원인위문화인동、정치합법성건구적수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