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0期
52-52
,共1页
抛弃%他物权%民事法律行为
拋棄%他物權%民事法律行為
포기%타물권%민사법률행위
本文立足于抛弃的概念的基础上,就抛弃的主体和被抛弃物的范围作了简要的论述,以期对抛弃的构成要件的全面理解和把握有所助益.
本文立足于拋棄的概唸的基礎上,就拋棄的主體和被拋棄物的範圍作瞭簡要的論述,以期對拋棄的構成要件的全麵理解和把握有所助益.
본문립족우포기적개념적기출상,취포기적주체화피포기물적범위작료간요적논술,이기대포기적구성요건적전면리해화파악유소조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