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
法學雜誌
법학잡지
LAW SCIENCE MAGAZINE
2006年
4期
69-71
,共3页
循环经济%立法%体系%制度
循環經濟%立法%體繫%製度
순배경제%입법%체계%제도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以立法为先导把循环经济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进行全面推进是极为有效的举措.为此,我国政府提出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需要我们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律和现实要求,有针对性地在各方面特别是在体制、制度等宏观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具体规范,以便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切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髮達國傢的經驗錶明,以立法為先導把循環經濟的髮展納入法製化軌道進行全麵推進是極為有效的舉措.為此,我國政府提齣到201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繫.這一體繫的建立需要我們按照循環經濟的髮展規律和現實要求,有針對性地在各方麵特彆是在體製、製度等宏觀方麵進行繫統設計和具體規範,以便為循環經濟的髮展提供切實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
발체국가적경험표명,이입법위선도파순배경제적발전납입법제화궤도진행전면추진시겁위유효적거조.위차,아국정부제출도2010년건립비교완선적순배경제법율법규체계.저일체계적건립수요아문안조순배경제적발전규률화현실요구,유침대성지재각방면특별시재체제、제도등굉관방면진행계통설계화구체규범,이편위순배경제적발전제공절실적법률의거화법률보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