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료녕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 PHILOSOPHY(SOCIAL SCIENCE)
2011年
4期
127-132
,共6页
房屋租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权利冲突
房屋租賃%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共有人優先購買權%權利遲突
방옥조임%승조인우선구매권%공유인우선구매권%권리충돌
《合同法》确认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承租人的这一权利经常与《物权法》规定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要化解承租人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冲突,不能局限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一般论证,更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实现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功能替代,而应当从价值评判的角度进行分析.与单独所有相比较,共有这种形态并不是一种很有效率的产权安排方式,现代社会应当尽量创造机会减少财产共有形态的存在,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恰恰具有简化乃至消灭共有关系的重要价值,所以,应当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閤同法》確認瞭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但承租人的這一權利經常與《物權法》規定的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髮生遲突.要化解承租人與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遲突,不能跼限于“物權優先于債權”的一般論證,更不能用“買賣不破租賃”實現對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功能替代,而應噹從價值評判的角度進行分析.與單獨所有相比較,共有這種形態併不是一種很有效率的產權安排方式,現代社會應噹儘量創造機會減少財產共有形態的存在,而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恰恰具有簡化迺至消滅共有關繫的重要價值,所以,應噹優先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합동법》학인료방옥승조인적우선구매권,단승조인적저일권리경상여《물권법》규정적공유인적우선구매권발생충돌.요화해승조인여공유인적우선구매권충돌,불능국한우“물권우선우채권”적일반론증,경불능용“매매불파조임”실현대승조인우선구매권적공능체대,이응당종개치평판적각도진행분석.여단독소유상비교,공유저충형태병불시일충흔유효솔적산권안배방식,현대사회응당진량창조궤회감소재산공유형태적존재,이공유인적우선구매권흡흡구유간화내지소멸공유관계적중요개치,소이,응당우선우승조인적우선구매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