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26期
56-58
,共3页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理念缺陷
刑事被害人%權利保障%理唸缺陷
형사피해인%권리보장%이념결함
“被害人”一词源于拉丁文“victima”,原是指古代宗教仪式上向神供奉的祭祀品,在现代汉语中被解释为:因各种原因遭受到伤害、损失或者困苦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被害人是指被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刑事被害人权利的独立性和重要性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
“被害人”一詞源于拉丁文“victima”,原是指古代宗教儀式上嚮神供奉的祭祀品,在現代漢語中被解釋為:因各種原因遭受到傷害、損失或者睏苦的人.在刑事訴訟中,刑事被害人是指被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刑事被害人權利的獨立性和重要性已經為越來越多的國傢所重視,刑事被害人權利保障問題已經成為衡量一箇國傢法治水平的重要標準.
“피해인”일사원우랍정문“victima”,원시지고대종교의식상향신공봉적제사품,재현대한어중피해석위:인각충원인조수도상해、손실혹자곤고적인.재형사소송중,형사피해인시지피범죄행위직접침해적인.형사피해인권리적독립성화중요성이경위월래월다적국가소중시,형사피해인권리보장문제이경성위형량일개국가법치수평적중요표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