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坛
法學論罈
법학론단
LEGAL FORUM
2000年
3期
68-74
,共7页
国家农民%社会农民%自治
國傢農民%社會農民%自治
국가농민%사회농민%자치
国家农民和社会农民是针对农民的状态所作的界定.前者是强国家、弱社会的产物;后者则以农民自治为特征,以法律设定为界限来构建国家与农民的良性互动.国家农民向社会农民的转变正是国家权力在农村领域的大范围退出、社会空间在农村扩大的必然结果,变迁遵循的基本理念是:凡是农村能够自治的地方或事物,均由农民自己处理;只有对农村难以自治的事物,才交由国家处理.这种转变有着相应的经济、政治、法律基础.
國傢農民和社會農民是針對農民的狀態所作的界定.前者是彊國傢、弱社會的產物;後者則以農民自治為特徵,以法律設定為界限來構建國傢與農民的良性互動.國傢農民嚮社會農民的轉變正是國傢權力在農村領域的大範圍退齣、社會空間在農村擴大的必然結果,變遷遵循的基本理唸是:凡是農村能夠自治的地方或事物,均由農民自己處理;隻有對農村難以自治的事物,纔交由國傢處理.這種轉變有著相應的經濟、政治、法律基礎.
국가농민화사회농민시침대농민적상태소작적계정.전자시강국가、약사회적산물;후자칙이농민자치위특정,이법률설정위계한래구건국가여농민적량성호동.국가농민향사회농민적전변정시국가권력재농촌영역적대범위퇴출、사회공간재농촌확대적필연결과,변천준순적기본이념시:범시농촌능구자치적지방혹사물,균유농민자기처리;지유대농촌난이자치적사물,재교유국가처리.저충전변유착상응적경제、정치、법률기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