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3期
261-262
,共2页
电子签名%认证机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
電子籤名%認證機構%歸責原則%民事責任
전자첨명%인증궤구%귀책원칙%민사책임
我国现实中认证机构存在两种类型-依据《电子签名法》并经有关部门许可成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许可CA)和交易中某一方自设的认证机构(自建CA).因认证机构性质的不同,导致认证机构与签名人,电子签名依赖方的法律关系也不同,从而导致认证机构的责任性质及责任承担的区别.
我國現實中認證機構存在兩種類型-依據《電子籤名法》併經有關部門許可成立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許可CA)和交易中某一方自設的認證機構(自建CA).因認證機構性質的不同,導緻認證機構與籤名人,電子籤名依賴方的法律關繫也不同,從而導緻認證機構的責任性質及責任承擔的區彆.
아국현실중인증궤구존재량충류형-의거《전자첨명법》병경유관부문허가성립적제삼방인증궤구(허가CA)화교역중모일방자설적인증궤구(자건CA).인인증궤구성질적불동,도치인증궤구여첨명인,전자첨명의뢰방적법률관계야불동,종이도치인증궤구적책임성질급책임승담적구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