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7期
349-349
,共1页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间接反证说
環境侵權%因果關繫%間接反證說
배경침권%인과관계%간접반증설
间接反证说起源于德国民事证据法上的"间接反证",是指主要事实存在与否不明时,由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负反证其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间接反证说不要求原告对各个阶段的事实和过程进行证明,只要原告能证明某些事实、过程的存在,根据经验法则就可以认定其他事实、过程的存在,大大减轻了原告的举证困难,有利于保护环境侵权受害人合法权益.
間接反證說起源于德國民事證據法上的"間接反證",是指主要事實存在與否不明時,由不負舉證責任的噹事人,負反證其事實不存在的證明責任.間接反證說不要求原告對各箇階段的事實和過程進行證明,隻要原告能證明某些事實、過程的存在,根據經驗法則就可以認定其他事實、過程的存在,大大減輕瞭原告的舉證睏難,有利于保護環境侵權受害人閤法權益.
간접반증설기원우덕국민사증거법상적"간접반증",시지주요사실존재여부불명시,유불부거증책임적당사인,부반증기사실불존재적증명책임.간접반증설불요구원고대각개계단적사실화과정진행증명,지요원고능증명모사사실、과정적존재,근거경험법칙취가이인정기타사실、과정적존재,대대감경료원고적거증곤난,유리우보호배경침권수해인합법권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