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会科学
黑龍江社會科學
흑룡강사회과학
HEILONGJIANG SOCIAL SCIENCES
2010年
4期
134-136
,共3页
刑事和解%被害人%刑事实体处分权
刑事和解%被害人%刑事實體處分權
형사화해%피해인%형사실체처분권
近年来,我国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推行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充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过度抬高被害人的地位,将被害人的权利绝对化,就有可能偏离刑事法基本理论,破坏国家、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从理论上讲,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适宜刑事和解,只有被害人享有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案件,才适宜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关键因素也不是被害人愿意与否,而是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否彻底消除;刑事和解只有得到国家的最终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近年來,我國在刑事司法實踐中推行的刑事和解製度,有利于充分維護被害人的閤法權益.但是,如果過度抬高被害人的地位,將被害人的權利絕對化,就有可能偏離刑事法基本理論,破壞國傢、犯罪人、被害人和社會之間的利益平衡關繫.從理論上講,併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適宜刑事和解,隻有被害人享有刑事實體處分權的案件,纔適宜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關鍵因素也不是被害人願意與否,而是加害人的人身危險性是否徹底消除;刑事和解隻有得到國傢的最終確認,纔具有法律效力.
근년래,아국재형사사법실천중추행적형사화해제도,유리우충분유호피해인적합법권익.단시,여과과도태고피해인적지위,장피해인적권리절대화,취유가능편리형사법기본이론,파배국가、범죄인、피해인화사회지간적이익평형관계.종이론상강,병비소유적형사안건도괄의형사화해,지유피해인향유형사실체처분권적안건,재괄의형사화해;형사화해적관건인소야불시피해인원의여부,이시가해인적인신위험성시부철저소제;형사화해지유득도국가적최종학인,재구유법률효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