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6期
263-264
,共2页
消防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责任主体
消防行政處罰%行政相對人%責任主體
소방행정처벌%행정상대인%책임주체
本文针对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不少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行政执法实践中对行政相对人主体认定容易出现偏差的现状,阐述了消防行政处罚中如何区分和认定责任主体性质,以期推进基层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本文針對2008年脩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以來,不少消防鑑督人員在消防行政執法實踐中對行政相對人主體認定容易齣現偏差的現狀,闡述瞭消防行政處罰中如何區分和認定責任主體性質,以期推進基層消防鑑督執法規範化建設.
본문침대2008년수정적《중화인민공화국소방법》실시이래,불소소방감독인원재소방행정집법실천중대행정상대인주체인정용역출현편차적현상,천술료소방행정처벌중여하구분화인정책임주체성질,이기추진기층소방감독집법규범화건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