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12期
253-253
,共1页
精神损害构态%法官自由裁量
精神損害構態%法官自由裁量
정신손해구태%법관자유재량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我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也是法学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确立,类型及其赔偿特点的研究,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评定,进行归类和技术处理,提出评定类型化,主客观化和定量化的主张,强调在评定过程中,应重视法官的自由载量权的运用.
精神損害賠償是隨著<民法通則>的公佈實施而在我國建立的一項新的民事法律製度,也是法學的熱點問題.本文通過對精神損害賠償的確立,類型及其賠償特點的研究,結閤最新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評定,進行歸類和技術處理,提齣評定類型化,主客觀化和定量化的主張,彊調在評定過程中,應重視法官的自由載量權的運用.
정신손해배상시수착<민법통칙>적공포실시이재아국건립적일항신적민사법률제도,야시법학적열점문제.본문통과대정신손해배상적학립,류형급기배상특점적연구,결합최신사법해석,대정신손해배상적수액평정,진행귀류화기술처리,제출평정류형화,주객관화화정양화적주장,강조재평정과정중,응중시법관적자유재량권적운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