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研究导刊
經濟研究導刊
경제연구도간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2010年
21期
252-253
,共2页
法律职业化%法学%本科教育
法律職業化%法學%本科教育
법률직업화%법학%본과교육
中国目前法学本科教育不能满足法律职业化的要求,存在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模糊;实践性不足;忽视法律逻辑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法律伦理教育缺位.要克服这些缺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更新法学本科观念;建立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资源交流机制;改革教育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加强职业伦理教育.
中國目前法學本科教育不能滿足法律職業化的要求,存在問題是:與法律職業的關繫模糊;實踐性不足;忽視法律邏輯思維和創造性思維的培養;法律倫理教育缺位.要剋服這些缺點,必鬚採取如下措施:更新法學本科觀唸;建立與司法實務部門的資源交流機製;改革教育模式;改革教學方法;加彊職業倫理教育.
중국목전법학본과교육불능만족법률직업화적요구,존재문제시:여법률직업적관계모호;실천성불족;홀시법률라집사유화창조성사유적배양;법률윤리교육결위.요극복저사결점,필수채취여하조시:경신법학본과관념;건립여사법실무부문적자원교류궤제;개혁교육모식;개혁교학방법;가강직업윤리교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