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30期
268-269
,共2页
夫妻忠实义务%配偶权%身份权
伕妻忠實義務%配偶權%身份權
부처충실의무%배우권%신빈권
夫妻忠实义务是一项以义务形式表现的权利,是具有人格权属性的身份权.我国<婚姻法>第四条对夫妻忠实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不具有可诉性.本文作者将简要探讨进一步明确夫妻忠实义务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内容和救济措施作简要思考.
伕妻忠實義務是一項以義務形式錶現的權利,是具有人格權屬性的身份權.我國<婚姻法>第四條對伕妻忠實義務作瞭原則性的規定,但不具有可訴性.本文作者將簡要探討進一步明確伕妻忠實義務的必要性,併在此基礎上對其內容和救濟措施作簡要思攷.
부처충실의무시일항이의무형식표현적권리,시구유인격권속성적신빈권.아국<혼인법>제사조대부처충실의무작료원칙성적규정,단불구유가소성.본문작자장간요탐토진일보명학부처충실의무적필요성,병재차기출상대기내용화구제조시작간요사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