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法律
科技與法律
과기여법률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2010年
4期
91-96
,共6页
医疗事故%健康保险企业%保险法%保险改革
醫療事故%健康保險企業%保險法%保險改革
의료사고%건강보험기업%보험법%보험개혁
2010年3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的医改方案终于得以立法通过,这一新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巨大成功.但是,美国的医疗保险事业仍然存在很多弊病,医疗事故保险体制的落后就是其中之一.<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该文在总结各种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康保险企业责任体制,即由患者的健康保险公司承担医生的医疗事故责任.
2010年3月2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提齣的醫改方案終于得以立法通過,這一新法案的通過標誌著美國醫療保險事業的巨大成功.但是,美國的醫療保險事業仍然存在很多弊病,醫療事故保險體製的落後就是其中之一.<哈彿法律評論>髮錶的該文在總結各種改革方案的基礎上,提齣瞭健康保險企業責任體製,即由患者的健康保險公司承擔醫生的醫療事故責任.
2010년3월21일,미국총통오파마제출적의개방안종우득이입법통과,저일신법안적통과표지착미국의료보험사업적거대성공.단시,미국적의료보험사업잉연존재흔다폐병,의료사고보험체제적락후취시기중지일.<합불법률평론>발표적해문재총결각충개혁방안적기출상,제출료건강보험기업책임체제,즉유환자적건강보험공사승담의생적의료사고책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