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
金田
금전
2012年
5期
240
,共1页
未成年人%缔约能力%英美合同法
未成年人%締約能力%英美閤同法
미성년인%체약능력%영미합동법
未成年人尚未成年,心智尚不成熟和健全,对自己所为民事行为之性质及后果缺乏与成年人一样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为保护其利益,世界各国立法都对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效力做了规定,我国也是如此.但是我国合同法对此的规定过于笼统简单,缺乏对未成年人缔约合同利益的保护.本文以国外合同法对未成年人缔约能力的规定为借鉴,对于我国合同法项下的未成年人缔约能力的规定进行探讨,并提出可能的解决路径.
未成年人尚未成年,心智尚不成熟和健全,對自己所為民事行為之性質及後果缺乏與成年人一樣的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為保護其利益,世界各國立法都對其民事行為能力和效力做瞭規定,我國也是如此.但是我國閤同法對此的規定過于籠統簡單,缺乏對未成年人締約閤同利益的保護.本文以國外閤同法對未成年人締約能力的規定為藉鑒,對于我國閤同法項下的未成年人締約能力的規定進行探討,併提齣可能的解決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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