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7期
60-61
,共2页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格纪念意义
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人格紀唸意義
정신손해배상%사법해석%인격기념의의
最高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部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在于《民法通则》120条的规定,所以其整体上不存在司法权凭空解释的嫌疑.《侵权责任法》第22条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侵犯的必须是人身权益,不包含财产权益,同时也不仅限于民事权利.“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特定物品”在遭到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不再适用.
最高院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若榦部司法解釋的法律依據在于《民法通則》120條的規定,所以其整體上不存在司法權憑空解釋的嫌疑.《侵權責任法》第22條對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侵犯的必鬚是人身權益,不包含財產權益,同時也不僅限于民事權利.“具有人格紀唸意義的特定物品”在遭到永久性滅失或者燬損時,物品所有人享有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規定不再適用.
최고원관우정신손해배상적약간부사법해석적법률의거재우《민법통칙》120조적규정,소이기정체상불존재사법권빙공해석적혐의.《침권책임법》제22조대정신손해배상적규정,침범적필수시인신권익,불포함재산권익,동시야불부한우민사권리.“구유인격기념의의적특정물품”재조도영구성멸실혹자훼손시,물품소유인향유정신손해배상청구권적규정불재괄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