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36期
33-34
,共2页
私权利益%社会公益%利益衡平
私權利益%社會公益%利益衡平
사권이익%사회공익%이익형평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是多元化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对立又统一的复杂关系,要求知识产权法必须具备一个平衡机制来协调知识产权法中的基本矛盾,以实现立法宗旨,促进人类文明的蓬勃发展,这就是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制度.
知識產權法的調整對象是多元化的,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對立又統一的複雜關繫,要求知識產權法必鬚具備一箇平衡機製來協調知識產權法中的基本矛盾,以實現立法宗旨,促進人類文明的蓬勃髮展,這就是知識產權法的利益平衡製度.
지식산권법적조정대상시다원화적,불동이익주체지간대립우통일적복잡관계,요구지식산권법필수구비일개평형궤제래협조지식산권법중적기본모순,이실현입법종지,촉진인류문명적봉발발전,저취시지식산권법적이익평형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