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遼寧師專學報(社會科學版)
료녕사전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1年
2期
139-140
,共2页
私营企业%单位犯罪主体
私營企業%單位犯罪主體
사영기업%단위범죄주체
本文认为私营企业中的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公司制企业均具有合法性、组织性和相对独立性,符合单位犯罪主体的特征,属于<刑法>第30条规定的单位犯罪的主体,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不符合单位犯罪主体的特征故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本文認為私營企業中的私營閤夥企業和私營公司製企業均具有閤法性、組織性和相對獨立性,符閤單位犯罪主體的特徵,屬于<刑法>第30條規定的單位犯罪的主體,而箇人獨資企業因不符閤單位犯罪主體的特徵故不能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본문인위사영기업중적사영합화기업화사영공사제기업균구유합법성、조직성화상대독립성,부합단위범죄주체적특정,속우<형법>제30조규정적단위범죄적주체,이개인독자기업인불부합단위범죄주체적특정고불능성위단위범죄적주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