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江囌警官學院學報
강소경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OFFICER COLLEGE
2011年
3期
98-102
,共5页
改法为律%商鞅变法%中国法史
改法為律%商鞅變法%中國法史
개법위률%상앙변법%중국법사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开展变法图强,颁布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措施,包括"改法为律"。为增强法律规范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实现政策的始终如一,商鞅将"律"从一般行为规范中抽离,改法为律,使各项改革措施得以制度化、法律化,不因人因时而恣意改变,因此而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改法为律"对战国末期的法制甚至对后世延绵千年的中华法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國開展變法圖彊,頒佈瞭一繫列富國彊兵的措施,包括"改法為律"。為增彊法律規範的約束力和權威性,實現政策的始終如一,商鞅將"律"從一般行為規範中抽離,改法為律,使各項改革措施得以製度化、法律化,不因人因時而恣意改變,因此而得到更好的貫徹執行。"改法為律"對戰國末期的法製甚至對後世延綿韆年的中華法繫都產生瞭重大影響。
공원전356년,상앙재진국개전변법도강,반포료일계렬부국강병적조시,포괄"개법위률"。위증강법률규범적약속력화권위성,실현정책적시종여일,상앙장"률"종일반행위규범중추리,개법위률,사각항개혁조시득이제도화、법률화,불인인인시이자의개변,인차이득도경호적관철집행。"개법위률"대전국말기적법제심지대후세연면천년적중화법계도산생료중대영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