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与法
行政與法
행정여법
PUBLIC ADMINISTRATION & LAW
2004年
11期
44-46,48
,共4页
公务员%惩戒处分%救济%行政诉讼
公務員%懲戒處分%救濟%行政訴訟
공무원%징계처분%구제%행정소송
公务员对惩戒处分应有充分而适当的救济途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代表了公务员法治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务员人权的保障.我国的公务员法制欠缺相关的规定,并且即便是有规定而在实践中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借鉴公务员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的做法,整合现行的申诉、申请复核制度,允许受片戒公务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赋予相应的实体权利保障.
公務員對懲戒處分應有充分而適噹的救濟途徑是西方髮達國傢的普遍做法,代錶瞭公務員法治的髮展方嚮,有利于公務員人權的保障.我國的公務員法製欠缺相關的規定,併且即便是有規定而在實踐中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因此,要藉鑒公務員法製比較健全的國傢的做法,整閤現行的申訴、申請複覈製度,允許受片戒公務員提起行政訴訟,併賦予相應的實體權利保障.
공무원대징계처분응유충분이괄당적구제도경시서방발체국가적보편주법,대표료공무원법치적발전방향,유리우공무원인권적보장.아국적공무원법제흠결상관적규정,병차즉편시유규정이재실천중불능기도응유적작용,인차,요차감공무원법제비교건전적국가적주법,정합현행적신소、신청복핵제도,윤허수편계공무원제기행정소송,병부여상응적실체권리보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