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太原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태원사범학원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TAIYUA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7年
4期
51-56
,共6页
物权法草案%物权公示%不动产物权登记%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式%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效力
物權法草案%物權公示%不動產物權登記%不動產物權公示的方式%不動產物權公示的效力
물권법초안%물권공시%불동산물권등기%불동산물권공시적방식%불동산물권공시적효력
通过对古今中外关于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及内容分析,通过对物权公示的对象及功能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九条规定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修改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可以以登记、交付不动产、交付不动产证书以及公证等可以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的方式为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样的立法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也符合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基本理论,还足以保护善意第三人.
通過對古今中外關于不動產物權公示製度的歷史及內容分析,通過對物權公示的對象及功能的分析,可以髮現我國《物權法草案》第九條規定不符閤我國國情,應噹脩改為:"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可以以登記、交付不動產、交付不動產證書以及公證等可以證明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事實的方式為之;但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這樣的立法既符閤我國實際情況,也符閤民法中噹事人意思自由的基本理論,還足以保護善意第三人.
통과대고금중외관우불동산물권공시제도적역사급내용분석,통과대물권공시적대상급공능적분석,가이발현아국《물권법초안》제구조규정불부합아국국정,응당수개위:"불동산물권적설립、변경、전양화소멸,가이이등기、교부불동산、교부불동산증서이급공증등가이증명불동산물권적설립、변경、전양화소멸적사실적방식위지;단미경등기적,불득대항선의제삼인."저양적입법기부합아국실제정황,야부합민법중당사인의사자유적기본이론,환족이보호선의제삼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