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34期
3-4
,共2页
共同危险行为%立法规定%构成要件%区别
共同危險行為%立法規定%構成要件%區彆
공동위험행위%입법규정%구성요건%구별
共同危险行为制度并非起源于罗马法上的"倒泼与投掷责任之诉",而是德国法中首次确立的.其在归责基础、构成要件、责任性质、免责事由等方面均与其它类似之侵权行为不同.本文指出在理论上正确认定共同危险行为的性质,对立法和司法实践均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共同危險行為製度併非起源于囉馬法上的"倒潑與投擲責任之訴",而是德國法中首次確立的.其在歸責基礎、構成要件、責任性質、免責事由等方麵均與其它類似之侵權行為不同.本文指齣在理論上正確認定共同危險行為的性質,對立法和司法實踐均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공동위험행위제도병비기원우라마법상적"도발여투척책임지소",이시덕국법중수차학립적.기재귀책기출、구성요건、책임성질、면책사유등방면균여기타유사지침권행위불동.본문지출재이론상정학인정공동위험행위적성질,대입법화사법실천균유일정적지도작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