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学评论
西部法學評論
서부법학평론
WESTERN LAW REVIEW
2011年
1期
67-71
,共5页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强制性规则%合理限制
《國際商事閤同通則》%彊製性規則%閤理限製
《국제상사합동통칙》%강제성규칙%합리한제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国际、国内法庭的司法实践中作为案件准据法日益得到广泛的适用,但是无论<通则>凭借何种法理机制得以适用,它都必须遵循<通则>第1.4条之强制性规则的合理限制.唯有这样,<通则>才能更好地实现其作为案件准据法的可接受性.
<國際商事閤同通則>在國際、國內法庭的司法實踐中作為案件準據法日益得到廣汎的適用,但是無論<通則>憑藉何種法理機製得以適用,它都必鬚遵循<通則>第1.4條之彊製性規則的閤理限製.唯有這樣,<通則>纔能更好地實現其作為案件準據法的可接受性.
<국제상사합동통칙>재국제、국내법정적사법실천중작위안건준거법일익득도엄범적괄용,단시무론<통칙>빙차하충법리궤제득이괄용,타도필수준순<통칙>제1.4조지강제성규칙적합리한제.유유저양,<통칙>재능경호지실현기작위안건준거법적가접수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