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21期
145-147
,共3页
国家赔偿法%救济%精神赔偿
國傢賠償法%救濟%精神賠償
국가배상법%구제%정신배상
国家赔偿制度是每一个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国巨大变化的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国家赔偿法以“救济法”取代了原来的“监督法”性质.本文通过对新老国家赔偿法的比较,简述了新赔偿法的政策优点,并从“救济”的角度分析了各自的缺点和不足,为新赔偿法提供了有效的优化方向.
國傢賠償製度是每一箇民主法治國傢的基本法律製度,對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我國巨大變化的社會經濟髮展,新的國傢賠償法以“救濟法”取代瞭原來的“鑑督法”性質.本文通過對新老國傢賠償法的比較,簡述瞭新賠償法的政策優點,併從“救濟”的角度分析瞭各自的缺點和不足,為新賠償法提供瞭有效的優化方嚮.
국가배상제도시매일개민주법치국가적기본법률제도,대우보장공민적기본권리,유호사회공평정의기착지관중요적작용,수착시간적추이화아국거대변화적사회경제발전,신적국가배상법이“구제법”취대료원래적“감독법”성질.본문통과대신로국가배상법적비교,간술료신배상법적정책우점,병종“구제”적각도분석료각자적결점화불족,위신배상법제공료유효적우화방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