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4期
77
,共1页
立法后评估%对象选择%公众参与
立法後評估%對象選擇%公衆參與
입법후평고%대상선택%공음삼여
我国立法后评估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已成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存在 的许多问题,尤其是在立法后评估的对象选择中由评估主体主导评估对象的选择,忽视公众的参与,产生许多弊端.
我國立法後評估在近年來取得瞭長足的髮展,其已成為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實踐中也暴露齣瞭存在 的許多問題,尤其是在立法後評估的對象選擇中由評估主體主導評估對象的選擇,忽視公衆的參與,產生許多弊耑.
아국입법후평고재근년래취득료장족적발전,기이성위제고입법질량적중요수단.단시재실천중야폭로출료존재 적허다문제,우기시재입법후평고적대상선택중유평고주체주도평고대상적선택,홀시공음적삼여,산생허다폐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