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5期
173-174
,共2页
民事再审事由%既判力%程序保障
民事再審事由%既判力%程序保障
민사재심사유%기판력%정서보장
2007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引起了学术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此部法律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再审和执行制度两个方面.其中该法第179条规定的再审事由细化至13项加一款之多,看似已经非常充分了,其实并不然.本文首先介绍了德国和日本两国关于民事再审事由的规定,并将这些再审事由根据其内容分成三大类.其次,本文从既判力和程序保障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德日两国民事再审事由规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最后,本文在分析我国现有民事再审事由规定的基础上建议应该借鉴上述两国关于再审事由的规定,并反驳了我国常有的以"中国国情"为借口拒绝汲取国外优秀理论和制度的现象.
2007年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脩改引起瞭學術界和實踐界的廣汎關註,此部法律的脩改主要集中在再審和執行製度兩箇方麵.其中該法第179條規定的再審事由細化至13項加一款之多,看似已經非常充分瞭,其實併不然.本文首先介紹瞭德國和日本兩國關于民事再審事由的規定,併將這些再審事由根據其內容分成三大類.其次,本文從既判力和程序保障理論的角度,分析瞭德日兩國民事再審事由規定的正噹性和閤理性.最後,本文在分析我國現有民事再審事由規定的基礎上建議應該藉鑒上述兩國關于再審事由的規定,併反駁瞭我國常有的以"中國國情"為藉口拒絕伋取國外優秀理論和製度的現象.
2007년아국<민사소송법>적수개인기료학술계화실천계적엄범관주,차부법률적수개주요집중재재심화집행제도량개방면.기중해법제179조규정적재심사유세화지13항가일관지다,간사이경비상충분료,기실병불연.본문수선개소료덕국화일본량국관우민사재심사유적규정,병장저사재심사유근거기내용분성삼대류.기차,본문종기판력화정서보장이론적각도,분석료덕일량국민사재심사유규정적정당성화합이성.최후,본문재분석아국현유민사재심사유규정적기출상건의응해차감상술량국관우재심사유적규정,병반박료아국상유적이"중국국정"위차구거절급취국외우수이론화제도적현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