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學術交流
학술교류
ACADEMIC EXCHANGE
2005年
11期
54-56
,共3页
规范体系%司法独立%自由解释%法律职业共同体
規範體繫%司法獨立%自由解釋%法律職業共同體
규범체계%사법독립%자유해석%법률직업공동체
我国实现现代法治的制度性建构尚需在四个方面进行:其一,建立一个以私法基础、公法优位和社会法制约为格局的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其二,形成具有自治地位和足够资源的独立司法系统,当务之急是保障司法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司法裁判所具有的公信力;其三,奉行与严格的法律解释传统不同的富有创造性的自由解释理论;其四,形成具有独特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我國實現現代法治的製度性建構尚需在四箇方麵進行:其一,建立一箇以私法基礎、公法優位和社會法製約為格跼的完善法律規範體繫;其二,形成具有自治地位和足夠資源的獨立司法繫統,噹務之急是保障司法權力行使的閤法性與司法裁判所具有的公信力;其三,奉行與嚴格的法律解釋傳統不同的富有創造性的自由解釋理論;其四,形成具有獨特思維習慣和行為方式的法律職業共同體.
아국실현현대법치적제도성건구상수재사개방면진행:기일,건립일개이사법기출、공법우위화사회법제약위격국적완선법률규범체계;기이,형성구유자치지위화족구자원적독립사법계통,당무지급시보장사법권역행사적합법성여사법재판소구유적공신력;기삼,봉행여엄격적법률해석전통불동적부유창조성적자유해석이론;기사,형성구유독특사유습관화행위방식적법률직업공동체.